北京3月18日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也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承上启下之年。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91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步调一致的有机整体,素有强大的组织力、动员力和战斗力,能够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制度体系的主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度体系建设中,政治制度体系是引领中国不断化危为机的利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经济制度改革的目标,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是外交制度体系的原则,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中国话语权制度体系的基石。中国共产党要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就需要完善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完善民主监督的新型政党制度体系,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体系,完善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的制度体系。有效推进制度体系现代化,必须坚持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坚持理想与现实的关照,做好良法与善治的对接,确保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的合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L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广西优秀期刊《广西社会科学》杂志,2021年第1期开辟“中共治国理政研究”专栏,首篇发表宋才发《制度体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根基》论文。《广西社会科学》社长、总编梁培林、执行主编周玉林,副社长、副主编覃合,本文责任编辑为副主编黎伟盛。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制度体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根基
宋才发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91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步调一致的有机整体,素有强大的组织力、动员力和战斗力,能够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必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制度现代化,即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有机性等,使制度顺应乃至引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步伐。”[1]有效推进我国制度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坚持理想与现实的关照,做好良法与善治的对接,加强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的考量,注重改革与定型的统筹,力促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确保制度制定与制度落实的合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既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56个民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这一点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经验。
本文探讨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制度根基,展示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制度体系的主线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中国之治”的标志性成果
“中国之治”源于“中国之制”。在缔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道路上,党的历届领导人都为之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例如,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之无愧的缔造者之一,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卓越奠基者和开拓者,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艰辛探索者。邓小平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率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指明了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规划了实现百年现代化强国目标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习近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重大贡献在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论断,已经或正在解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的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作为“中国之治”的标志性成果,其发展之“特”就在于把握住了当下社会现实中的问题症结,找到了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路径,以鲜活的改革开放实践、积极效果和辉煌成就,从理论上诠释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凝练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性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之“新”,就在于它对当下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全新的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必须看到和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实质上是统领全局的风向标,标志着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指向、总体布局以及历史阶段随之发生变化。同时它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制定方针政策、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与精力解决当下社会主要矛盾,就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最基本、最主要的任务。衡量和评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定要从历史的对比中看到其新作为、新亮点和新跨越。例如,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21世纪中叶时,中国将向世人展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崭新风貌。当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发展格局”,是应对大变革时代各种矛盾、各种危机和各种风险挑战的正确选择,是在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势下,经济社会结构性、趋势性调整的必然选择,是重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更是中国共产党底线思维在新阶段、新环境和新机遇实践中的新应用。中国共产党只有牢牢地抓住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不放,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够有更大的历史性作为。这就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历史使命和新的时代坐标上,深刻地诠释了“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4]。
(二)文化自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具有5000多年悠久历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雄厚的文化根基。例如,中国共产党人把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经过创造性的改造后提升为共同理想的思想基因,最终熔铸于新型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之中。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和“法治”思想精髓,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最终形成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文化领域制度建设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关于“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的科学表述,正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全面诠释。文化自信在“四个自信”的体系中,始终居于本源和基础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文化自信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自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化根基。就文化繁荣与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看,文化繁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的,因为文化自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再就文化安全与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看,文化安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家安全体系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5]。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须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没有健全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就无法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有坚实的文化自信作为牢不可破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立法一直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它不仅表现为一些基本的、重要的法律制度严重缺失,而且体现为诸如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律亟须结合新时代、新环境、新任务、新问题予以修订完善。在“十四五”规划实施期间,各级地方立法机关应着力推动文化立法实践取得新成果,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文化治理提供基本遵循。不可否认,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中,文化安全是中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6]的制度保障。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的、革命斗争实践的、思想理论发展的逻辑的有机统一,在客观上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提供了基础性的历史条件。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顺应了中国历史的必然性,是人类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天起,中国共产党就宣布彻底废除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四分五裂的混乱局面,中国真正成为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中华民族开始把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身命运的主人。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明白无误地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规定为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不仅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和前进方向,而且实实在在地改变了世界发展的格局和趋势。“现代化中国方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模板,是在对西方近代思想的批判和超越中形成的,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中国式现代化”方案。它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现代化的一个新形态。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点上开始现代化建设的,因而“抓民生就是抓发展”,就是在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增加社会财富的积累。在“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就: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绝对贫困人口提供了健全的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持续上升,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为标准,2019年年底我国已经有超过1.4亿家庭、4亿人成为典型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增速均为世界之最”[7]。在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时间里,中国彻底摆脱了贫困状态并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准确把握现代化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协调的战略,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实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与现代化现实需要的契合,其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8]。例如,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常把政府与市场对立起来,认为政府就是市场的“守夜人”,反对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调控。中国则把二者较好地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为解决市场与政府关系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历史(包括完成孙中山先生未竟的事业在内),都是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启的;党成功地带领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也是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始奠基的。中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其优越性的发挥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不断探索的过程才能逐渐显现。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特别重视社会主义制度应当有而目前仍然没有体现出来的优越性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效能,最终回归到社会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的制度优越性上面来。实事求是地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来,我国的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进入了快车道”[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能够发挥“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则是具有统领地位的根本领导制度。制度是社会实践的保障,制度越先进保障就越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人类更好社会制度的战略设计和成功探索,是实现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依托,是当代中国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四)中国社会主义外交制度的辉煌成就成为全球共享的最新成果
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下大同”的理念,成为中国共产党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精神沃土。“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努力消除全球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和发展赤字对和平与发展的威胁,是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的庄严承诺与使命担当。要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最根本的举措就是发展经济。要维护世界多边贸易组织规则,在开放、透明、包容和非歧视的原则下,构建开放型的世界经济,就要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彼此之间做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反对恃强凌弱、干涉他国内政。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在国际交往中恪守互相尊重的基本准则,从不干涉他国内政,尊重他国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他国主权领土完整,尊重他国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习俗。诚如习近平所指出:“我们提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就是要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原则,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10]中国共产党在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外交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外交框架,不断拓展和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拓展与深化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和睦关系。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相统一,这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遵循和科学运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珍惜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合作,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人民当家作主、自己来处理自己的事情,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独立自主权利,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会拿原则做交易。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之后,我国的外交政策和独立自主原则,突出体现在如何对待经济全球化的立场和态度上,旗帜鲜明地反对个别西方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提出了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方案”。理念是制度的前提、行动的先导。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并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增强发展能力,本着和平、发展、合作和共赢的理念,在经济和技术上帮扶这些国家和地区,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支援一一落到实处。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在国际上树起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和外交政策,根植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价值理念,它的本质是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强调世界和平的,因而它开启了一种新的人类文明类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倡议”被上升为国际共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也已载入联合国决议,越来越多的“中国方案”转化成国际行动。尤其是在当下国际贸易摩擦升级、“逆全球化”浪潮抬头、单边主义盛行的情势下,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同各国之间的对话交往机制,通过彼此协商、沟通、交流的方式,努力破解“信任赤字”、减少分歧、消除误会,以相互信任实现各国之间的合作共赢。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中国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坚定支持者。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是维护国际秩序与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石。在处理国际相关问题上,中国政府严格按照联合国宪章原则办事,尊重联合国的崇高地位,严格遵循国际法处理相关问题。中国是国际上正确义利观的倡导者和守护者,主持公道、保护弱小国家的权益,反对欺凌和压榨弱小国家,赢得了世界多数国家的尊重和信赖。中国社会主义外交制度取得的辉煌成就,已成为全球共享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彰显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开辟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崭新途径,打破了世界对西方发展模式的盲目崇拜,向世界诠释了一个有别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新路径,给世界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全新道路。
二、制度体系建设是确保中国共产党取得辉煌成就的“定海神针”
(一)政治制度体系是引领中国不断化危为机的利器
习近平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是危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11]。“我们最大的机遇就是自身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要重视各种风险和挑战,善于化危为机、转危为安。”[12]政治制度从来就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的土壤和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就是中国人民发自内心的正确选择。自2008年世界经济大衰退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世界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认真总结了“中国奇迹”产生的深厚历史原因,深刻揭示了“中国奇迹”产生的“制度密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13]在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时间里,中国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两百年走过的现代化历程,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双双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实践证明,“中国奇迹”是中国共产党力挽狂澜、“善于化危为机、转危为安”的生动体现,是取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成就的显著标志。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至今还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创造出这样举世罕见的奇迹。2020年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不平凡之年,在这一年里,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表明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得到了历史性的彻底解决;当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疫情蔓延愈来愈大的情势下,中国的疫情防控进入了常态化。中国共产党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刻地诠释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本质和要义。中国共产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彰显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和人道主义精神。例如,“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干部战斗在抗疫一线,支援湖北的4万多名医护人员中,56.1%是中共党员,近400名党员、干部为保卫人民生命安全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14],这就是事实胜于雄辩的鲜活证据。
(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经济制度改革的目标
中国经济制度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高度的新概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15]。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渐建立起来的,是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国情实际相适应的。在“十四五”规划实施期间,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各类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从根本上破除要素流动和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的改善和保障放在第一位,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了从“温饱不足”迈入“全面小康”。例如,“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679亿元到1978年的3679亿元,再到2018年突破90万亿元,1978年至2018年年均增长9.4%,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2018年人均国民收入达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正在加快向高收入经济体迈进。2018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9.6%,比1978年提高41.7个百分点。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18%左右,近几年来高达30%左右……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了28228元和19853元,分别比1978年实际增长24.3倍和19.2倍。2018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达到联合国划定的20%至30%的富足标准”[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新发展阶段,打造新发展格局,必须把注意力聚焦到经济高质量发展上面去,建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国“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拥有1亿多市场主体和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拥有9亿劳动力和1.7亿多各类人才”[17]。所有这些有利条件和优势,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全球蔓延,因之而带来的“隔离”“孤岛”现象,正在世界各地频频上演,致使世界经济活动大幅度收缩,产业链、供应链的区域化、本土化趋势愈来愈明显。为此,就需要以国内循环为基础,促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否定和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逆转,更不是要走封闭僵化、闭关锁国的老路,而是要推动更深层次改革与更高水平开放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不仅是为了应对世界形势的深刻变化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而且深刻反映了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国内循环是以满足国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国内分工体系为载体,以国内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的畅通、新动能的不断提升为内生动力,以国际大循环为补充和支持的经济循环体系[18]。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注重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推动经济制度改革朝着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方向发展,不失时机地推进经济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善于运用经济制度优势应对国际风险的冲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地转化融合、新业态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经济新业态的破土而出并快速成长,既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应对之策,更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动作为,同时还是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重要举措,更是重塑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一定要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9]。
(三)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是外交制度体系的原则
20世纪50年代,全世界仅有17个国家与中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国共产党与中央人民政府同一些国家共同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被诸多国家赞同和认可,而且被联合国认同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之后的改革开放大潮中,中国共产党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为维护国际秩序和来之不易的国际和平环境作出贡献。中国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赢得了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认同,“我国已经同18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11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不同层级的伙伴关系”[20]。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共产党又准确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和平发展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新时代中国外交在定位上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理念上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外交,在行动上是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外交。这是一条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遵循、以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为核心内涵、以‘一带一路’倡议为践行路径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21]习近平在德国发表重要演讲,强调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指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22],“和平发展道路对中国有利、对世界有利,我们想不出有任何理由不坚持这条被实践证明是走得通的道路”[23]。一旦失去了“和平”,世界就无法顺利发展;一旦失去“发展”,世界也就无望持久和平。无论国际形势发生多么大的变化,也无论中国今后有多么的强大,中国都会走“不扩张、不称霸”的和平发展道路。中华民族是个热爱和平的民族,骨子里和血脉里没有侵略的基因。中国政府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实质上是与对和平发展问题的思考联系在一起的。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事情,大家的事情应当大家在一起商量着办,千万不能一家独大、由少数人说了算。大国要带头做国际法的维护者,遵信守诺、不搞例外主义,不能歪曲和否定国际法,不能搞双重标准,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宁。因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世界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是新旧、正反两方面力量在运动中推动的;全球治理新格局的实现,也完全取决于国际力量的对比发挥作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同样是国际力量对比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选择走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自信与自觉,同时也希望世界各国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维护者、国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支持者与建设者。中国政府推动建设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拥护与响应。“一带一路”是中国政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实践平台,有利于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国际社会更好地解决“发展赤字”问题。中国政府已经同沿线138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中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位势已经全面提升。中国是当代新型国际关系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建设者,在联合国等国际重要场合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维护者,在全球治理实践中发挥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作用。总之,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在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独立性的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中国话语权制度体系的基石
话语权通常是指一个人说话的权利或权力。然而又不能把话语权等同于简单的说话权,因为说话权是指某一特定对象所具有的语言表达的权利或权力。而话语权强调的则是所表达的内容为他人所认同或接受,并且能够对他人的观念和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因此,话语权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影响力”。中国制度话语权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官方宣传、会议、学术研究等文化传播方式,对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进行的阐释、评价以及规范的权利和权力。2014年7月习近平在访问巴西的时候,首次提出金砖国家必须加强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争取更多的制度性话语权。这里所论及的制度性话语权“特指主权国家在参与国际事务、全球治理的过程中,通过设置议题、制定规则、传播制度性理念等方式影响国际机制设计、国家组织运行,谋求自身在国际秩序、全球治理中的主导权和影响力”[24]。构建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是以中国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主线,围绕着解释权、领导权和话语权展开的。这三者在时序分布和空间分布上并不是各自独立的,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价值共通、内容共享和机制衔接的密切关系。例如,“充分把握阐释中国的自主权,有助于通过话语主导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提升国际话语权”[25]。当人们为了从话语上阐释清楚中国道路、理论和制度合理性的时候,前提就是必须具有对文明与制度、民族与国家等理论的政治认同和制度认同。政治认同和制度认同是政治自信的前提,也是构建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的前提。同样道理,掌握了中国政治实践的解释权,无异于把握了意识形态领导权和国际话语权的基础,意识形态领导权又是中国话语权制度体系的基石。一定的国家制度体系价值功能的发挥,需要借助一定的制度话语和政治话语做支撑,以利于通过话语为入口的契机,在制度认同的基础上生成制度自信。国际话语权的支撑基础终究是综合国力的力量对比,就如同全球治理新格局的实现必须仰赖于国际力量对比一样。为此,就要竭力克服中国国际话语权的“短板效应”,高度重视增强中国制度话语在国内外的传播力度和传播效果,既要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渠道,从理论深层次上解决人们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问题,又要在国际社会层面上主动回应人们对中国制度的某些误解、质疑与疑惑,用生动朴实的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经验,增强中国制度在国际国内话语上的吸引力、内化力和传播力。就解读中国的主导权而言,理论表达权和话语阐释是其基础,意识形态领导权和国际话语权是其延伸,二者的目标追求都是为了维护和服务于主导权。中国如果掌握了在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就能够把中国发展道路的正确性、制度的优越性、理论的科学性和文化的独特性,通过话语的作用转化为人们的民族共识、国家共识和时代共识,达到和实现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的现实诉求。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家形象构建又是意识形态领导权和国际话语权的核心问题。因为“国家形象的构建是一个由意识形态所主导,并始终围绕着国家核心利益服务而展开的过程。当代中国建构‘国家形象’,必须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准确把握世界发展的新潮流、新趋势和新特点,以明确‘国家形象’建构中的意识形态指向”[26],努力向世界展示、传播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独立自主、和平发展和刚健有为的国家形象。通常来说,决定一个国家在国际格局中的实际地位和影响力,已经不只是军事的、技术的和经济的“硬实力”,起关键性作用的是由国家制度体现出来的政治文明、社会价值观等构成的“软实力”,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往往是通过现实的“国家形象”展示出来的。“国家形象”作为一种国格的魅力,对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与影响力,其差别只是在于这个影响力的有或无、大或小的问题。一旦良好的“国家形象”在国际社会上获得高度支持和认同,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在世界上赢得了广泛的解释权、领导权和话语权。
三、制度体系完善是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
(一)完善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其囊括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政治领域制度逻辑的揭示,是通过制度体系概念体现出来的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制度,其内涵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2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制度,它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是一脉相承的。毛泽东为共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的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的特质,从本质上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依靠谁、为了谁、服务谁的大问题,成为衡量和评价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习近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28]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所在,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底气所在,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确保改革开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为了有序推进“全面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进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形成了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决策体制机制。习近平曾指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29]只有不断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改革开放这艘航船沿着正确的航向破浪前进”[30]。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又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从制度体系上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集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确立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从制度体系建设上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清晰的顶层设计。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遭遇了巨大的冲击和阻力,社会出现了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牢牢抓住制度体系建设这条主线,始终如一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举全国之力补齐现实存在的制度短板,才能彰显“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推动各方面制度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使全面改革更加符合国情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初心和使命。2017年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31],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眼睛向下的精神,要紧随党和政府工作重心下移的步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人民群众最关注什么、最盼望什么,全面深化改革首先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更直接的获得感。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要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例,真切地体会到和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司法活动,都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依法治国的全过程。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精准聚焦民生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短板,从人民群众身边的事改起做起,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要聚焦和着力解决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不断推进民生领域的重大改革和制度建设,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共产党人担当作为的精神品质,以全面深化改革获得的新成果续写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二)完善民主监督的新型政党制度体系
政党制度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制度,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完全是由该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体现和反映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传统文化品格。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内含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制度形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构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它为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优势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发起者、执行者和领导者,在客观上决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质量和实际进程。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略,通过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情由大家商量着办,从而把协商民主贯穿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决策的全过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继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它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目标诉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由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鲜明特色,有利于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利于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也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在新型政党制度设计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相互协商与相互监督的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族形式”,“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32]。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协商民主在国家层面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对包括政协协商、政党协商在内的整个民主协商建设,从制度体系上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国共产党担负着繁重的政治领导责任,参政党和无党派人士主要担负着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责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非常重视权力监督问题,除加强执政党自身的监督外,还非常重视完善国家层面的权力监督和制约。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模式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相适应,体现了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特征和功能特征。例如,“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所发挥的协商治理意义上的建设性民主监督,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特色,而且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突出的功能优势。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作为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在新时代的新定位,既彰显了统一战线鲜明的政治性特色,也凸显了新型政党制度内在的一致性特色,还体现了协商民主广泛的包容性特色。同时,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制度化发展具有一系列突出的功能优势,既具有增进政治共识的政治优势,也能够发挥协同合作的治理优势,还拥有解决现实问题的实效优势”[3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群体和个体,都有“参与的平等性,平等是民主监督的前提,在协商过程中通过平等参与、平等对话,将权力运行自觉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34]。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其内容涵盖了共产党领导权的方方面面,“包括对中国共产党政策制定、实施的监督,对中国共产党执行行为的监督等。同时,政党监督也包含对政府的监督,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对政府施政的监督和民主党派对政府施政的监督”[35]。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新型政党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构建一套包括社会群体在内的、完整的监督制度体系和监督运行机制,让所有参与监督的主体通过进行平等理性的协商沟通,在利益分配和利益格局调整上达成共识,尤其是通过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督促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减少工作失误,确保国家治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促使民众与公共权威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三)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体系
制度是关系到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是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到二零一零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表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作用的认识到达了空前的高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大进步。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字之差显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已经进入成熟和定型的制度化发展阶段。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出发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证明我国已经进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者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强调要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四个方面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体系,提高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法治的本质特征。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完善可以分为如下两个阶段:一是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完成法治国家建设的任务;二是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即是说把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基本实现法治的时间节点定在2035年,这是由一系列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要素综合决定的,在2035年前后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基本实现法治的判断,是有客观底气和历史依据的。也即是说把基本实现法治定在2035年这个节点,比原来确定的基本实现法治的预想提前了15年[3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人们不再满足于社会治理有法可依,而期盼国家能够依靠良法善治来治理国家和社会,因而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通过不断提升法律规范的供给质量,实现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严密的法治监督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在本质上,是以法治的方式对党和国家权力进行监督,这个法治监督体系既包括依据宪法和法律进行的法律监督,也包括依据党内法规进行的党内监督;既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权力监督,也包括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其中,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法治监督体系中的根本性和基础性。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作用,就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正确的道路保障;就需要进一步增强话语体系、创新法学学术体系,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就需要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培育法治专门队伍,为实施法治提供完备的人才保障;就需要夯实政治制度基础、增进社会机制活力,为法治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
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终于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正确的发展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得益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成功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面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到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跃升为世界第二位,人民群众基本都过上了小康生活。习近平指出:“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3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一切成就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的政治优势。党的全面领导不仅包括对国家内政外交的全方位领导,而且包括对国家政治生活方方面面的领导。诚如习近平所指出,“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军队、祖国统一、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38]。因此,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入法入规,把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现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就是要切实做到党和国家政令畅通、运行有序、执行高效、充满生机活力。党的全面领导在当下要害的、根本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争取民心,要从党的本质和宗旨上思考民心的向背问题。可以说争取民心是当下最大的政治,一个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中国共产党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就要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百年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39]。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必须居安思危、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的病毒,确保中国共产党经得起和平时期执政的考验。在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必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时刻刻把实现最广大的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40]。这是确保中国共产党“不腐败、不变质”的重要遵循,政治监督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必须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及时跟进到哪里,要不断增强政治监督的实效性。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年,又是各方面建设遭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大灾之年,中国共产党的当务之急是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诸方面的工作,不断满足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今天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更有信心和更有能力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地创造美好生活,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五)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的制度体系
我国国家治理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就因为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的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极为重要的基本经验和独特优势,“就是善于运用与时俱进的科学思想指引方向、凝聚力量,把思想理论文化建设作为贯穿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一条红线”[41]。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上的新自由主义、民粹主义、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错误思潮铺天盖地而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方位建设造成了严重冲击。与此相呼应,国内也有人在故意渲染“意识形态终结论”“非意识形态化”等错误观点,借以淡化和削弱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面对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况,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个根本制度,才能够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立根本、有底气,才能有效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提出来,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4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的一贯主张。但是在党的文件里把它作为一项“根本制度”还是第一次。这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创造,即把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功能和引领作用制度化。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确立为管总体、管长远、对其他制度发挥引领作用的“根本制度”,形成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的制度体系,这是体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所期待的制度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体系。为此,应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和新要求,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在同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潮斗争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既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的强大正能量,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凸显优势的最佳证明。诚如毛泽东所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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