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晨报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调研 > 正文

湖北茅箭:开一张“裁判结果监督”药方

      日期:2022-05-09 20:04:57
导读:我院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对该投资公司案件进行审查,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正在审理及以后的系列案件,将统一裁判尺度,类案同判。2020年6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我院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对该投资公司案件进行审查,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正在审理及以后的系列案件,将统一裁判尺度,类案同判。”2020年6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延伸进行渗透式监督,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起类案中的问题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对检察建议予以积极回复,2021年9月,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获得了原判决撤销,申请监督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结果,检察机关的监督目的得以实现。

深入调查,查找“病因”

2016年3月,孙某的朋友李某向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借款297000元,未按期偿还,投资公司遂将借款人李某、担保人孙某及某工贸公司一齐起诉至法院。2016年12月29日,法院判决孙某需要对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一审败诉和再审请求被驳回后,2019年6月孙某向茅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而此时,距离法院的最初判决,已过去近3年。

茅箭区检察院受理申请后,迅速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茅箭区检察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与法院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那么,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波三折,当事人感觉自己有“天大的冤枉”,其症结到底在哪里呢?

孙某自述,其本人从未收到案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导致未能到庭参加诉讼进行辩护、亦未能收到判决书及时上诉。检察机关对孙某及其家人调查后认定,孙某有固定单位和住所,卷宗送达回执中并没有她本人的签字,孙某本人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证据不足。

除此之外,案件本身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呢?

茅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何军办案团队核查投资公司工商信息后又多方走访调查,摸清了该公司的“招数”——原告投资公司联合其法人名下的另一家投资公司,利用某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网络平台,通过垫付额度的方式完成向不特定多数人放款的支付。其实质是三家公司通过三方协议的方式,进行变相发放贷款的行为。

“该投资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出借款项的行为,与现实中非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进行的偶发性,临时性对外借款活动存在差异。”检察机关通过综合考虑,确定投资公司向他人出借款项的行为已超出民间借贷行为,检察官表示:“未经批准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所签订的借款主合同系无效合同,主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系从合同,应属无效。即本案审理适用法律错误。”

2019年9月,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再审,然而3个月后,法院作出了不予采纳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的决定。

跟进监督,再审撤诉

检察机关在收到法院不予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的回复后,依法启动了跟进监督程序。但多年的奔走于该案的孙某,精神压力达到了顶点,何军办案团队在讨论案情时决定把重点稍作调整:“先安抚当事人情绪,现在案件对她造成的心理负面影响已经超过了经济损失。”

经过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分析案情,孙某的情绪得到了平复。她对目前的案件进展表示理解,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判决,还打趣道:“我一个工人,50万我要不吃不喝攒好多年呢,挽回这么大一笔损失难一点才正常啊!”

孙某积极面对后,案件也出现了转机。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运用调查核实权,已查明该投资公司超越经营范围,随后获知该公司因涉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已被外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办案组积极与上级院沟通汇报,并于2020年5月向十堰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后向市中级法院提请抗诉。

2021年1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再审期间,投资公司经法院多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2021年9月,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申请监督人孙某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李某所借款项,因属不当得利仍需予以偿还)。

“感谢检察机关,多年压在我心头的心理负担终于散去了……”孙某为茅箭区检察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见到检察官时感激不已。

一案多查,类案治理

检察机关在办理上述案件的同时,坚持一案多查的原则,通过公开检索发现,该投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诉案件多达数千起。

茅箭区检察院迅速就该投资公司在茅箭区提起的民间借贷或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启了审查模式。办案组从孙某一案延伸进行渗透式监督,审查了130多件案件,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起案件中的问题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监督建议,法院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予以积极回复。

目前,法院已对该投资公司案件进行审查,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同时对正在审理及以后的系列案件,将统一裁判尺度,类案同判。

“中国人说好医生要‘人身疾苦,与我无异。凡来请召,急去无迟’。我们要用做一名‘良医’的心态对待每一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医已病,治欲病,防未病。”办案检察官说道。

据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在一起案件中深入思考,找到症结,主动挖掘背后深层次漏洞,综合用好检察建议以及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开出药方,成为茅箭区检察院检察官们的自我要求。(通讯员:郭涵洋  编辑:张园园)



本平台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准确性由提供消息的原单位或组织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cm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