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供销社作为一个“全能服务”的选手,在城市,在农村,在每个角落,都有它忙碌的身影;曾经的供销社,一直是“50后”“60后”最美好的记忆,“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也一直是那个年代供销人不朽的传承。
作为与共和国同龄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经历了经营方式的改变、体制机制的转变,发展方向的蜕变,已经适应时代的新变化,踏上改革的新征程,必将焕发出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湘潭自开展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建设以来,基层组织、经营和服务三大体系架构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农化服务、三产融合等经营领域全面拓展,培育了供销产业集团等一批社有龙头企业,为全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湘潭样板”。
湘乡市泉塘镇供销社,是湘乡市第一批成立的新型基层供销社,通过积极推进惠农服务体系建设和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基层社工作真正实现了“全面开花”。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和18家村级综合服务社,集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日用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代购、代缴资费等于一体,打造了“平台式”基层供销社,打通了联系服务农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18年,湘潭县供销合作总社通过旗下的锦绣莲乡商贸有限公司与分水乡槐北村村委会共同投资10万元成立了槐北村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份)。随后,槐北村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户合作,用传统工艺生产糯米酒,当年获利达3万元。2019年,槐北村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再次投入资金50余万元,联合立华牧业成立扶贫车间,发展养鸡产业。鸡棚建好后于当年投产并采取承包方式运作,每个养鸡大棚年租金2.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7.5万元。
槐北村打造的“产业式”基层供销社,不仅为村集体保留了价值不菲的固定资产,实现了供销社股本金的保值增值,而且还打开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思路,进一步带动了贫困户就业与脱贫,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益。
市供销合作总社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三农”工作全局出发,以基层组织、经营服务、农合联“三大体系”为重点,通过打造“平台式”和“产业式”基层供销社,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全市打造了湘潭县菱角村、柳桥村、槐北村和湘乡市东茅村、南薮村、石磴村等一批村级供销社典型,扭转了乡村供销组织建不起、办不好、用不了的尴尬境地,在供销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搭起了一座“连心桥”。
同时,在全省率先组建首家市级供销产业集团,针对单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功能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探索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协会等为主体的新型农合联,全市形成市、县、乡三级农合联体系,三级农合联吸收会员单位超过2000家,涌现了湘潭县中路铺镇、湘潭经开区响水乡农合联等一批先进典型。强化“农合联+行业协会”双服务,促进农技推广、产品销售、融资难题、行业指导等专业服务覆盖到合作社、拓展到农户,农民合作社实现了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的华丽转身。
目前,全市乡镇基层社、村级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数量已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目标,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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