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对标“三地一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境外输入疫情风险的长期性和秋冬季疫情防控的艰巨性,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疫情的不确定性,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为实现“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稳定”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防控;聚焦能力建设,督促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提升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集中管控、医疗服务、精准处置等“九大能力,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标准和技术要求,持续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管控,强化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及冷链食品风险监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监测预警,打好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组合拳。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警惕并及时纠治思想松动、责任松懈、工作松劲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救灾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阶段性监督重点,提升监督的协同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紧盯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以强监督推动强落实,建立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监督闭环,对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全方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日常监督工作之中,稳慎精准有序有效开展监督检查,支持保障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统筹把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性特点和日常监督的工作要求,通过精准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支持引导抗疫一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奋力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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