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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司法局宁远堡镇司法所里的普法大作为

   来源:法制晨报   日期:2020-11-22 06:32:18点击:
导读:甘肃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宁远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围绕群众的用法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普法宣传形成大合
      甘肃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 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宁远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围绕群众的用法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

      普法宣传形成“大合唱”
      谁执法谁普法这是各级普法规划明确要求的,镇属各站所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再让普法推动我们的工作,只有让全镇的普法工作形成‘大合唱’,才能让法律知识在群众中走脑更入心。”2017年在宁远堡镇普法宣传工作暨“七五”普法启动动员会上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以司法所为主导,食药监所、派出所、公路管理所等镇属站所围绕各自工作的法律依据和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党政办、民政办、卫计办、妇联等共同参与配合全镇的普法工作,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把普法融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平安建设、法治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最美家庭创建、疫情防控等各方面的工作,宣传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以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使法律从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并逐步走进群众的心中。

      普法内容紧盯“大事情”

      该司法所在普法内容上,群众需要什么,他们就上什么。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需求,在普法内容上不断调整,始终把为民服务贯穿于“七五”普法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升普法效果。与镇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在脱贫攻坚一线,我们向群众宣传劳动法、教育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在棚户区改造一线,向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乡村振兴、河道治理工作中向群众宣传村民组织法、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按照调解一事、教育一人、影响一片的工作机制,建立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选配调解员27人,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劳动报酬、土地流转、医患矛盾、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群众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效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与司法所的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每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宪法、社区矫正法、刑法、刑诉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其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该司法所负责人说:“近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主要是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其实这是一回事,群众的事情都是大事情,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也是奔着解决群众的生活生产的难题和问题去的。”

      普法对象对准“大家伙”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针对党员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居)民等不同群体,坚持普法方式差别化、突出抓好重点人群普法教育,努力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分类制定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行事历及学法计划,重点宣传党内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七五”期间,共举办镇村干部法律培训班4期,开展法治讲座5次,培训镇村干部350人(次);建成法治文化墙2处,村级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5个,在每个村培养法律联络员5名,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员法律“冬训”;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12(场)次,出动法律宣传车26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0.5万份;定期在综市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形式创新“大变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该所在普法形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互联网和传统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文艺演出、有奖问答等活动,利用“一大一微”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以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群众喜闻乐见,也易于接受,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金川区司法局 彭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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