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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综述

   来源:法制晨报   日期:2020-11-20 12:30:09
导读:甘肃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绘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改革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一步一步夯实根基,立柱架梁,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
      甘肃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绘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改革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一步一步夯实根基,立柱架梁,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锐意创新,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规范法官员额制落实司法责任制

      改革内设机构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制定司法人员审判职责和权限清单、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指导意见、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指导意见等一批指导性制度。出台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规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大幅缩减、数量逐年缩减。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分设刑事和民商事行政专业委员会,配合审委会制度改革,发挥前置过滤机制作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实行谁主审、谁裁判、谁签发,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达98%以上。建立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制度,明确院庭长行权方式和权力边界,优化办案系统,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识别、监督管理。

      完善和规范法官员额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员额数核定要求,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合理确定全省法官员额数3312名。2016年6月,在天水中院等6个试点法院开展甘肃省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差额推荐、遴选委员会票决、公示等程序,产生了我省首批入额的183名员额法官。截至2020年,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五批遴选工作,现有员额法官3185人。在员额配置上,不搞员额比例“一刀切”,充分考虑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分类确定各地区法官员额。制定员额法官退出办法,截止目前因转岗、调离、辞职、退休、死亡、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累计退额433人。建立员额动态调整机制,从严规范全省法官队伍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员额动态调控机制。2020年员额法官遴选从过去的“一年一选”调整为“一年两选”。

       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内设机构的要求,在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行质效。按照“政法专项编制50名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5个,51——100名的一般不超过8个,101——200名的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任务较重或201名以上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审判业务机构并从严审批”的机构设置要求,完成全省95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已全部挂牌运行。

      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院庭长带头办案。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实现了85%的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配置。坚持入额必办案,科学测算、确定院庭长办案数量底线,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其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近三年来,全省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42.24万件,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32.43%。

      健全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三级法院法官等级评定、按期晋升工作。完成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政策要求,完成员额法官工资套改、审批和落实,并科学核发绩效奖金,协调落实车补、差旅费、医疗、养老等配套政策,达到了法院干警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一定比例的政策要求,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落实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

      加强机制创新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规程”,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坚持庭前会议制度,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庭审程序,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注重庭审礼仪,确保法庭的庄重、威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巩固扩大轻刑快审试点成果,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轻刑快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省法院简案快审工作稳步开展,简案当庭宣判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特别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占同期审理所有刑事案件的比率明显升高。

      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制定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建立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及反家暴联动、多元化解等机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省法院与省综治、教育、民政等14个部门签署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暨省级相关部门联席会,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制度进一步建立。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甘肃银保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19项赔偿项目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全面推广“道交一体化”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平台。

      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经省委深改组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甘肃调整林区法院布局,实现了司法审判机构对全省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调整矿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专门审理全省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11月,矿区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2018年11月,祁连山林区法院又设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并在辖区内的五个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巡回审判点。2019年11月,设立兰州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家跨地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法庭,形成了“点、线、面”结合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19年1月,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全国第18家、西北第2家知识产权法庭。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初步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日益完善。构建以专家证人、专家咨询、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题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事实认定的客观性、中立性和科学性。

      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建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涵盖资金、土地、房产、车辆等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联合58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着力推进对全省法院执行质效态势的动态分析研判,形成了每月定期通报、季度全省总结通报制度,提高对异常执行数据、信息的预警并督促改进,保持我省“3+1”核心指标常态化高位运行,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推行涉诉信访改革。制定《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的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坚持法律问题解决、执法责任追究、解释疏导、司法救助“四到位”,秉承“重化解、慎终结”原则,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新机制。丰富司法便民举措,拓宽信访渠道,开展“网上申诉”,减少人民群众的上访成本。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下降,信访秩序逐年好转。

      深化法院统管改革破解重大难点

      践行司法为民提档升级智慧法院

      深化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2018年甘肃实现了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省级统管,并探索出“3+8+5”改革模式。经费保障、资产管理、非税收入三项主体改革任务和全省法院职工工资财政统发办法、政府采购规范办理、法院两庭项目管理、公车制度改革、车改补助、社保缴纳管理规定、医疗保险缴纳办理制度、职工公积金缴纳管理等八项工作顺利实施。弥补“两庭”建设资金缺口、信息化建设、维修改造、基层法庭运转、全省法院业务费等五项制约各级法院正常运转的重大难点问题和后顾之忧得到解决,确保了全省法院统管上划改革的顺利推进。甘肃法院“3+8+5”改革模式得到了最高院、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围绕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业务,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厅、网、线、巡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上线“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建成具有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功能的甘肃移动微法院和跨域立案平台。目前,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排名位居全国前15位,“万人起诉率”已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把非诉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省法院对接调解组织3010个,特邀调解员3901名,设立专业调解室237个,调解案件89646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9360起。全省法院网上立案32875件,跨域立案2032件,网上接访61645人次。积极破解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从2015年5月起,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立案更加方便快捷,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推进更高水平的司法公开。依托最高法院建立的四大公开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司法公开,更好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的司法新期待。从2014年至2020年,六年时间里,全省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1082512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220736场次。2018年以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生成短信1710346条。全省法院公开率为99.47%;有效公开率为77.21%。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经过近两年的持续努力,建成新一代智能化信息系统74项,成为全国首批全业务上云的省份。云网一体化基础支撑体系、人民法院送达平台、12368一号通办、甘肃法院工作平台、全省法院CA认证单点指纹登录体系、审判法庭在线观摩等几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贡献出甘肃经验。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中,甘肃法院排名全国第13位,位居西部省份前列。全省法院云网一体助推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智慧审判辅助办案更加智能,智慧执行推动执行办案更加高效,智慧诉服实现为民服务更加便捷,智慧管理强化司法管理更加精准,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更加可靠。

      建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追责制度。2015年10月21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为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明确了“红线”和“底线”。

      司法责任制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甘肃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在波澜壮阔的改革之路上砥砺前行,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杨晓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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