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等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下一步加快实现新生儿入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等8项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意见》强调,要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服务支撑。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能力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
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是实现“跨省通办”的关键。作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推进标准统一、深化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等,不断推动与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事项管理等系统,有力支撑了各地区各部门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为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多、跑腿多的难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已发布53项电子证照标准。在此基础上,全国多地大力推动电子证照应用,营业执照、社保卡等“电子亮证”应用场景正在不断增多。自去年上线试运行以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累计为地方部门提供身份认证核验服务9.25亿次,提供电子证照共享交换服务1.95亿次。
为推动实现政务数据“一网通享”,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地方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统一受理和服务,累计为地方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超过320亿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推动全国“一码通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出“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汇聚并支撑各地共享“健康码”数据8.9亿条,累计提供亮码验码服务超过22亿次。
据了解,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了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推动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此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和移动端已上线一批可以“跨省通办”的高频事项,如社保转移网上申请、公积金信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残疾人证件申请等,方便企业群众“网上办”“指尖办”“就近办”。
《意见》提出,要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跨省通办”专区,作为全国“跨省通办”服务总入口,建立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精准推送“跨省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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