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浙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之间的纠纷引发公众关注。据了解,该建设工程公司总经理通过多个自媒体平台持续发布诋毁该校及该校负责人言论,致使该事件热度不断攀升。
关于与渭南浙一建纠纷的官方声明如下:
近日,渭南浙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浙一建公司)相关人员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持续传播与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的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声誉,也对公众认知造成误导,作为事件的直接关联方,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秉持着尊重事实、维护公正的立场,以第一人称视角发布本官方声明,向广大公众澄清事实真相。
十二年前,浙一建公司承接了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的建设工程,然后建设方负责人周文轩由于涉嫌犯罪入狱,这一突发状况致使工地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致该工程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分包项目的工程款等均无人支付,农民工多次前往政府部门上访。随后在渭南市高新区政府的协调下,由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先行支付拖欠款项,并自行组织工程建设。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不仅支付了所有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甚至连浙一建公司所有工地人员因无人管理而拖欠的工资,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也一并予以支付。经财务核算,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在该项目上的支出已远超合同约定金额,超支高达 1260 万元。
在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事宜发生纠纷后,临渭区人民法院已及时受理了该案,且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已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该案进入司法鉴定程序的通知。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全力还原事件真相,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合法权益。
同时,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郑重提醒广大网友:在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浙一建公司通过媒体平台持续散布虚假信息,其行为已涉嫌恶意诋毁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声誉。我们呼吁广大网友积极向司法机构举报此类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稳定和良好秩序。懂的人都懂,正在进入司法程序,法院都没有进一步判决,浙一建公司在网络上大肆污蔑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和任永敏先生本人,其用意何其阴险?可想而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们再着急都等不到法院判决吗?
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的理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坚信,法律会还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一个公道,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对于因渭南浙一建恶意诋毁行为给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放弃任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将保留以法追诉破坏我们学校名声和任永敏名誉的权利以及追回多付的工程款。
单位:陕西华山技师学院(原陕西扶贫技术学院)
声明人:任永敏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