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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一人花2500万买房 被卖家抵押十余年无法过户,律师称卖家或涉刑罪

   来源:海报新闻   日期:2026-03-18 17:47:57
导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  近日,福建莆田李先生反映其花费2500万元买的房子被卖家抵押,致十余年无法过户,引发网友关注。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先生从卖家李某坤名下企业为女儿购置房产,事后得知...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
 

  近日,福建莆田李先生反映其花费2500万元买的房子被卖家抵押,致十余年无法过户,引发网友关注。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先生从卖家李某坤名下企业为女儿购置房产,事后得知该房产售出前曾被李某坤抵押贷款。经调解后,买卖双方及银行约定,李先生支付部分尾款给卖家还贷、过户。

  2015年11月17日,该房产完成原抵押注销手续。但此后李先生发现,就在贷款结清的第二日,该房产又在同一支行办理了新的抵押登记。

  2022年6月2日,李先生报案。当年8月4日,警方出具立案告知书,以合同诈骗、骗取贷款案进行侦查。2023年3月20日,莆田市公安局宣布破案。

  相关资料显示,莆田涵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2024年6月18日、2024年10月12日、2025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26年2月10日,莆田涵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次对此案进行审理,尚未宣判。

  2月26日,上海九州通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逾白律师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采访时分析,卖方李某坤隐瞒房产抵押信息出售房产,出售后又未清偿抵押贷款涤除抵押权,导致房产无法过户,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并且已经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现其根本目的。

  陈逾白表示,卖方李某坤在贷款结清后,迅速再次设立抵押办理贷款,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就不再是民事案件范畴,将涉嫌刑事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如有证据能够证明银行相关经办人员在明知该套房屋存在诉讼纠纷的情况下仍发放抵押贷款,同样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购房时,特别是签署买卖合同及付款前,应当先要求产权人提供最新的房产产调信息,以确认是否存在抵押、查封、违建等过户限制。当然,即便如此,亦无法完全消除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时间差骗取购房资金的风险,可以考虑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或者采用资金监管等方式降低购房风险。” 陈逾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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