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各县市区2-3家放射诊疗单位,重点对《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人员工作证》等持有情况;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情况;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等情况;放射工作场所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联锁系统运行等情况;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在本次专项督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一是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经审查投入使用的现象仍有发生;二是部分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定期校验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三是机构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不规范或档案资料不全;四是少数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开展场所防护检测和设备性能检测工作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不断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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