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是人民警察特有的标志和装备,是国家配备给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专用的工具,按规定管理、驾驶警车是每一位人民警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事关广大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声誉。《警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严禁转借警车”;
丰润区交通执法驾驶警车扣车遭司机质疑视频截图
近期,众多卡友反映,驾驶货车在唐山市丰润区境内,交通执法追车扣车随心所欲,凭想象认定车辆违法,一些货物不存在抛洒、遗漏、飞扬的事实,交通执法均以蓬布遮盖不严实和无遮盖蓬布为由,在没有实施强制的法律依据情况下,执法违法,随意扣留货车,迫使货车司机缴纳罚款。司机稍有质疑,即动用拖车强行拖走,司机不但要缴纳高额罚款,还有承担昂贵的拖车费,令货车司机怨声载道。
昨日下午,一台货车因蓬布被风吹开一角,即被丰润区交通驾驶警车拦截,遭遇多名卡友的强制质疑,并现场录视频,交通执法人员最后强行将货车拖走扣留,并未有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丰润区交通执法驾驶警车扣车遭司机质疑,报警之后当地派出所出警后只是让司机投诉。
当前,正值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之时,期望丰润政法委领导彻查公安部门转借警车的背后乱象,深查交通运输局长凭啥可以指挥交通人员驾驶驾驶警车?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
丰润区交通执法对运输石材的车辆认为没有遮盖蓬布而扣车
谁授权丰润区交通执法人员驾驶警车
作者:邯郸播报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