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晨报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度观察 > 正文

深圳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

      日期:2021-03-20 04:29:18
导读:提到家暴一词大部分人都会认为受伤害的是女性群体但其实家暴这事真的不分男女虽然从体格上来看女性很少是男人对手但撕扯、掐咬、抽耳光甚至是语言暴力都可能对另一方造成很大影响据调查,超过40%被家暴的对象是男

提到“家暴”一词

大部分人都会认为

受伤害的是女性群体

但其实家暴这事

真的不分男女

虽然从体格上来看

女性很少是男人对手

但撕扯、掐咬、抽耳光

甚至是语言暴力

都可能对另一方造成很大影响

据调查,超过40%被家暴的对象是男性。受制于性别和社会文化,男性遭遇家暴更难被揭露,长期被社会忽视。

昨天(3月18日)

#深圳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

上了微博同城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还有网友表示:

“民法典也没想到

保护令率先保护的是老爷们”

原来

最近,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了

《民法典》实施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它的保护对象

是一位被家暴的丈夫

男子遭遇家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此前男子徐某因家庭矛盾,被妻子持刀威胁家暴,不得不多日躲在酒店里不敢回家。无奈之下,徐某只好报警,由于担忧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随后徐某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家庭暴力。

法院受理案件

作出裁定

据办案法官透露,自2013年开始,宝安区人民法院就与区多个部门构建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上传至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并向两位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贺琼表示,基于持刀这一行为的冲动性、危险性以及后果不可预测性,宝安区人民法院核发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在裁定发出后,法院安排了心理咨询师与徐某的妻子进行对接、沟通以及疏导,引导她用冷静、平和的心态去解决家庭矛盾。

遭遇家庭暴力

均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中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老人和儿童,但近年来,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对所有受害者平等保护,禁止任何人实施家暴。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表示: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作出

并不以伤害后果的产生为必要条件

贺琼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

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使受害人感到畏惧、恐慌,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均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贺琼提醒,在发生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其次应该第一时间求助,避免家暴进一步恶性发展。

有心理咨询师认为,保护令意在提醒身处家庭亲密关系的每位个体,在遭遇相同情况时,有了进一步的保障,同时,在家庭关系当中,即便再亲密,都应当尊重独立个体的情感诉求。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穷次

一旦遇到家暴

请大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黄泽波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cm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