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几百年历史的车辙印”没了——原桥面的大条石有深深的车辙印,具有沧桑古朴的历史感,换铺平整的新条石后,“新旧反差”强烈;二是“三合土改条石”——施工中发现桥的中孔上方没有原始条石,而是三合土。按照规定,应当停工,向上级文物部门申请设计变更。可是,当地没按规定办,自行补配了中孔桥面石。由此,桥梁受力会不会发生变化、影响结构安全,目前是未知数。引发质疑后,河北省文物局责令暂停施工,显然是“止损”。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但不得不说,古迹“换新颜”、修缮变损毁并非个例。辽宁朝阳云接寺清代壁画被“修复”得面目全非;浙江温州平阳鳌江福星桥,由原先的五孔桥“修复”成四孔桥;一些地方的名人故居甚至被“维修性拆除”……凡此种种,令人愕然又痛心。
文物古迹频遭“修复之殇”,暴露出不少共性问题。
思想“跑偏”首当其冲。对于文物保护,一些地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急功近利心态下,“维修性拆除”看似无厘头,实则是一些人不尊重历史文化、不敬畏法律法规。
“人才短缺”同样凸显。古建修复涉及建筑学、材料学、化学等多个学科,还需要宗教、文化、传统艺术等方面的修养。对待“老物件”,修复更需“慢工出细活”,技师得有工匠精神。然而,有经验的古建修复老师傅不断流失,不少年轻人不愿入行,人才“青黄不接”,一些古建修复技艺面临失传。
“修旧如新”不只是“没文化”。雇佣无古建资质的施工队,大量使用现代工艺和材料,文物古迹的“老气”荡然无存,历史内涵被严重破坏。面对修复后的“卡通”古代壁画、“新潮”古代建筑,与其说“诡异”,倒不如说修复本身充斥着糊弄。
保护文物、修缮古迹无法“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求“久久为功”。传承文化精髓,延续人文脉络,是责任,更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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