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典型案例、为群众答疑等形式,将设立全国生态日的背景、意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以及破坏环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保护环境的知识进行宣传讲解,通过与过往群众互动,发放三百余份宣传资料,从法律的角度和层面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法律观念,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行动中来。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这一重要思想的大众化传播,营造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下一步,茶陵县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通讯员:易宇 刘张泉 黄思聪)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