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公益林,其或者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者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4年以来,经过多次规划、更新,全区已有15346.7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纳入管护范围。
为了更好地管护这些公益林,自治区林草主管部门在全区建立管护责任区4万多个,聘用护林员近9.5万人(含兼职),建设固定管护站点1700多个,盟市、旗县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管护职责,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公益林管护体系。
据介绍,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总价值量包括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土壤等多项生态功能的价值。持续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对全面认识和客观评价公益林的地位和作用,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森林资源保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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