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署“高站位”。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将高标准完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高位推动,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青林为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一把手”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华担任。依据自然资源系统的主要任务,把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市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自然资源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进行思想再动员、任务再部署,确保全系统工作人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
排查摸底“全覆盖”。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实施诈骗”的任务,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手段和要求。各市局结合问题线索、调查核实、整改落实等情况,形成“摸排、问题、整改”三清单,建立台账。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下发我省近5年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共106宗,已全部完成摸排;省委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线索共240条,核查完成240条;各市延伸排查2017年以前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36宗。排查发现2017年前涉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改变用途2宗,初步判断不涉嫌犯罪,正组织市县加紧整改。
打击整治“高标准”。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自然资源厅明确了各重点环节职责任务,市、县局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把责任关口。通过调取宗地案卷,核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核查宗地转用手续是否合规,核查宗地供应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涉及违法用地的,由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擅自改变社会福利用地用途、养老用途以建设老年公寓、宿舍为名开发房地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实施严厉打击。建立联合督导核查机制,对整治不实的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隐瞒不报的严肃问责。同时,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为司法部门提供犯罪嫌疑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为司法部门及时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挽回受骗老人损失提供帮助;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用地问题。
宣传发动“社会化”。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大厅电子屏循环推送专项行动主题、内容,解读养老设施用地政策,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防诈手册,组织全厅退休老干部了解防诈反诈知识;晋城市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太原市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宣传警示标语;大同市局深入社区悬挂条幅、现场解读用地政策,讲解反诈知识;忻州市局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拆解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营造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及各市局组织现场活动49次,发放宣传资料4.68万余份,发送涉诈短信1.4万条。通过各种宣传覆盖人群100万人次。当前,涉老反诈宣传氛围逐步形成,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意识提升明显。
注重实效“保民生”。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健全防范监管长效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占用自然资源实施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预留充足空间,加强保障服务。在已出台《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基础上,编制印发《山西省产业用地政策指引(2022版)》,养老产业用地得到持续优化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督导责任,组织调研督导组不定期赴各地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掌握基层专项行动开展状况,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要求完成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李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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