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晨报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头条 > 正文

江西: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

      日期:2021-02-17 11:13:54
导读:近日,江西各地通报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对此,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出通告,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
       近日,江西各地通报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对此,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出通告,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从政治上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高度审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触犯刑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有的酒驾醉驾行为背后,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
 

       “发出通告的目的,既是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又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立规矩在前,严处理在后,做到防范于未然。”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将通报曝光。要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通告还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强化纪法协同,建立了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现场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将即时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及时通报情况的要责令纠正,隐瞒不报的要严肃问责。通报要求,根据协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监督,严肃查处对酒驾醉驾行为故意拖延处理、有案不立、降格处理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执法、司法办案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cm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