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场
11月 23 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平桥区会展中心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副区长、平桥公安分局局长毕雪丽、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鹏远出席大会,来自全区各局委、乡镇、办事处的118 名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由毕雪丽同志主持。
信阳市平桥区政府副区长、平桥区公安分局局长毕雪丽同志主持会议
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会长王鹏远同志讲话
会上,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鹏远同志代表上一届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里协会在服务社会,推动全区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的成绩: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工作大局;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主动参与法律“七进”活动;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接待咨询服务;四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根基;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信阳市平桥区的法律宣传咨询协会工作。会议通过举手表决选举王鹏远同志为新一届理事长,程雯升、王申、谢苗恒、王强林、李时均五名同志为副理事长,何正丽、李建设、周艳萍、刘传国、沈根祥、孙法琴、姚拥军、井泓八名同志为理事,程雯升同志任秘书长、姚拥军任副秘书长。
信阳市平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在会议上讲话
信阳市平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要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开展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体会员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二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工作大局。要充分发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的独特优势,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区实践,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精心研究,创新实践,提高法律宣传、咨政建言、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主动参与平安平桥建设,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多样化的服务平台载体,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中,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形成全社区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组织广大会员集中智慧力量,服务于优化区营商环境、重大诉讼案件中的维权、破解问题楼盘、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应邀参加有关部门开展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通过教育疏导,劝和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努力创新“平桥法制经验”,打造平安平桥品牌。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守牢工作底线。要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热忱耐心细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在行使职权中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新起点上作出更大贡献。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馈。同时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维稳工作。要树立清廉形象,保守工作秘密。要及时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四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在发展队伍建设时,要把那些有一定法律功底、熟悉法律实务,热心法律服务的同志吸收到会员中来,不断壮大协会队伍。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司法所长既是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的职务会员,也是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开展工作的联络员、服务员,要关心支持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的工作。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为协会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搭建平台,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条件和绿色通道。要建立健全会员联络机制和考评机制,加强对会员的组织培训。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人民团体组织特点,体现法学专业特色,适合法治建设需要,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为信阳市平桥区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会长王鹏远(左)向聘请顾问罗斌同志颁发聘书
王鹏远会长(左)向王兴斌同志颁发聘书
王鹏远会长(左)向赵高峰同志颁发聘书
王鹏远会长(左)向余耀同志颁发聘书
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第四届一次会议上聘请区政法委副书记罗斌、老干局局长王兴斌、民政局局长赵高峰、司法局局长余耀、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肖晓五位同志为顾问,并分别颁发了聘书。
本次大会还审议并修定了《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律宣传咨询协会章程》,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法治宣传工作的领导,以及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司法所长纳为职务会员。构建起职务会员和普通会员并行,在职法律工作者和退休法律爱好者并肩,共同咨政建言、服务决策的新格局,对促进信阳市平桥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深远意义。(文图/卢新生 李建设 姚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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