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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法院:拆除围墙 更打通了“心墙”

      日期:2023-02-11 08:32:48点击:
导读:2月8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上阵,拆除一处堆砌围墙,圆满执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据悉,申请执行人段某云与被执行人段某法系邻居关系。因房屋修建和排水问题,两家发生矛盾。后段某法一气之下在房屋前堆砌
       2月8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上阵,拆除一处堆砌围墙,圆满执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据悉,申请执行人段某云与被执行人段某法系邻居关系。因房屋修建和排水问题,两家发生矛盾。后段某法“一气之下”在房屋前堆砌了围墙,导致段某云家车辆无法进入车库。

       镇村工作人员调解无果后,段某云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茶陵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定,段某法在段某云车库门前构筑围墙的行为实际损害了申请人通行,段某法应当自行予以拆除。判决生效后段某法未履行相关义务,段某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起初段某法拒不配合拆除围墙。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阐明其法律后果。多番沟通劝告后,段某法“心墙”被打开,同意拆除堆砌的围墙。考虑到段某法年近七旬,行动不便,子女又不在身边,为早日清理该障碍,方便申请人出行,执行干警决定上阵拆除围墙。2月8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涉案地,撸起袖子开始搬砖,经过1小时的作业,围墙顺利拆除。

       俗语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和睦,相互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仅因排水、宅基地等问题产生的相邻关系的纠纷虽看似不大,表象简单,但实则复杂难判,亦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面对相邻关系,双方应当多沟通,多理解,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打造睦邻友好的生活环境,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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