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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名骗取上万人钱财

      日期:2022-06-06 06:27:15
导读: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洪 维)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华某、姚某等1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
       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洪 维)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华某、姚某等1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在雷某(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下,明知“孙丽项目”和“新皇氏中村环宇项目”等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系虚假项目,仍接受雷某等人指使参与项目推广,并作为骨干代理人,通过在微信上逐一拉人入群的方式发展会员,以少量投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负责发展、管理会员并收取钱财,骗取他人财物。
 

       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谎称有一笔民族资产在海外被冻结,需要众筹注入资金解冻,会员每人只需要缴纳几元、几十元的会费,待民族资产解冻后,会员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高额回报。会员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将钱款发到报单群,各被告人收集钱款后转入上级指定的银行账户。
 

       其间,被告人郑某等人还在微信群转发对抗公安机关调查的所谓保密协议,要求会员对公安机关调查项目要“一问三不知”。经查,多达上万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上交会员费,被诈骗款项共计756万余元。
 

       2020年6月,被告人郑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15人明知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仍帮助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根据其各自具有的量刑情节,依法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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