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统筹好专项检查督导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合理安排推进;鼓励企业自查自改,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强化分类治理,突出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专项检查结果线上录入、线上调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其间,应急管理部将加强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并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等工作,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工作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法制晨报网,北京讯闻
客服电话:010-69960698 邮箱:2838403369@qq.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20000290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11010802030821 电子邮箱:2838403369@qq.com
信息支持: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讯闻文化传媒.法制晨报网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