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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检察院司法局律协召开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建立检律良性互动关系恳谈会

      日期:2022-03-15 15:37:18点击:
导读:近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加强检律协作恳谈会,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律协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展开深入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春,市
       近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加强检律协作恳谈会,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律协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展开深入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系统党委书记刘士海,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玉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咏梅,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律师协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云志主持。

       会上,律师代表围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交流发言。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律师阅卷权、知情权等执业权利给予的保障和尊重,并对今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打造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通过检律双方进一步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律师与检察官在法律共同体建设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新途径,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通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系统党委书记刘士海对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检律协作新模式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此次座谈会提供了很好的沟通互动机会,有效促进了今后工作开展。刘士海表示:一是携手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形成检司律共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密切协同关系,探索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和良性互动机制,形成维护司法公正和守护公平正义的强大合力。二是携手共进、合作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律师管理和执业标准,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共同推进新型检律关系,主动作为,务实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律师优势,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律师是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节器,律师的中立性决定了他是处理社会矛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律师通过代理案件,参与具体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与群众积极互动,预防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信访待解等,避免矛盾纠纷拖延,促使矛盾纠纷公正的解决。

       王彦春表示,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推动检律良性协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要求。针对建立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师职能作用,树立法律命运体共同理念。检律双方职责任务、角色定位不同,但是有着共同的教育背景、知识体系和法律思维,有着共同的法治信仰、共同的工作目标,是职业共同体、知识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双方要切实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要探索构建更加多元、规范、高效的互动交流与协作载体,利用好座谈会、联席会等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同律师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定期座谈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律协作水平,形成健康、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二是要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律师反映比较突出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优化律师服务保障。进一步畅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绿色通道,为律师反映诉求、反馈意见、参与监督、依法履职提供更加周到细致、便捷优质的检察服务。三是要不断强化检律协作关系,共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检察官与律师都要始终秉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履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抗辩中有立场、诉辩中相依存、探讨中共促进,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规范透明、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以检律双方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通辽、法治通辽贡献法治力量。

       本次座谈会为检察官和律师提供了一个零距离交流的平台,让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庭下、在案件外共同交流,探讨刑事热点难点问题,在互动中加深理解、消弭分歧。座谈会不仅是要让检律双方“同堂而坐”,更是要努力达到“共心所想”,为双方理念互溶共通、工作互助共赢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通讯员 包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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