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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邯郸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日期:2021-02-04 20:38:36
导读:关于敦促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为推进邯郸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加大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公民信息等违法犯

 

 

关于敦促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推进邯郸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加大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公民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前,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及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公民信息等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缉捕,从严惩处。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员,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不得为其提供任何资助,不得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案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五、犯罪嫌疑人如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和保护。对提供犯罪线索、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奖励5000元至2万元,对直接扭送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奖励5万元,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310-4067110或110

(来源:平安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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