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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