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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日期:2020-10-11 07:06:53点击:
导读: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原总队长(原局长)王星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星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原总队长(原局长)王星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星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亲属的经营活动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为涉黑恶犯罪组织充当“保护伞”;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开发建设、涉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王星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星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星亮简历

  王星亮,男,1957年2月生,汉族,河北文安人,中专学历,1973年6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6月至1987年12月,历任保定地区农展馆工人、保定市农机修造厂技术员、保定地区机械局计划员(1984年10月转为国家干部)、保定市警察学校教师;

  1987年12月至1989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处科员;

  1989年8月至1992年3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

  1992年3月至1994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处处长;

  1994年8月至1995年4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5年10月至1996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1996年8月至2002年3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1年5月至2017年4月任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总队长(局长)(副厅级);

  2017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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