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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茶陵法院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中荣获“集体三等功”

   来源:法制晨报   日期:2021-03-12 11:28:56点击:
导读: 3月9日,株洲市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因在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茶陵县人民法院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现场2020年,茶陵法院深入贯彻落
       3月9日,株洲市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因在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茶陵县人民法院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现场

       2020年,茶陵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骨干力量承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任务,将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和优秀的法官助理充实到刑事审判岗位。院长、主管领导勇于担当,靠前指挥,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及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全院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工作合力,并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院依法审结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6件、涉保护伞案件1件。

召开院务会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8月至9月,依法审结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文堂顺、张泰盈等13人涉恶案,主犯文堂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对文堂顺、张泰盈等13人涉恶案进行审理

       由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王跃明、易华勇、雷荣华等3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系茶陵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社会影响大,各方关注度高,涉及37起违法犯罪事实、9项罪名,案卷213册。经过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被告人王跃明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处置财产超13亿元,案件得以成功办理并被市纪委监委、市中院作为典型推介。

对王跃明等30人涉黑案进行审理

       与此同时,持续高位推动“六清”行动,依法加大 “打财断血”力度,执行到位“黑恶财产”681.82万元,有力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茶陵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奖励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通讯员 徐世俊 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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