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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署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合作协议

   来源:法制晨报   日期:2020-10-22 09:44:08点击:
导读:10月21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桂敦山,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武继彪出席会议并致辞。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国生参加
       
       10月21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桂敦山,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武继彪出席会议并致辞。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国生参加活动。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中医药地方法规制修订、地方药材标准编制、专家库建设、临床方剂向中药成方制剂转化研究、中药生产全链条质量控制、校外导师聘任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发挥山东中医药大学在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上的优势,推进山东省中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中医药地方法规制修订工作,助推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化。二是发挥山东省中药材及海洋药物资源丰富的特色优势,在山东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三是聘请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专家参与药学、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评审等方面工作,为山东中医药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四是推进具有临床价值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等具有中医治疗优势及原创优势的临床方剂向中药成方制剂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优先审评审批通道。五是加强中药生产全链条质量控制,对阿胶等山东省重点中药品种加大扶持指导力度,提升全过程、全链条质量控制水平。六是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本科生实践基地,促进教育优势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山东省中医药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会上,双方共同为“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

       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新阶段,双方将发挥山东省药品科学监管优势及山东中医药大学基础科研优势、人才优势,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激发中医药原创优势,促进山东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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