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近日,集宁区检察院联合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虎山派出所、治安大队前往集宁区幸福广场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是排查娱乐场所有无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服务生,有无违法组织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以及酒水销售等有偿服务活动,有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场消费的情况;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识,是否核实登记未成年人证件信息,是否发现、登记、报告了醉酒、意识不清的未成年人与非监护人共同入住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一人一证登记入住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检查人员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及时整改,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对从业人员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手册,在经营场所张贴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海报,明确其监管职责,督促经营者履行好自己的法律义务和社会义务。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来源】集宁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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