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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助推生态环境改善

      日期:2022-05-18 06:04:06
导读:5月17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尽责,到凤凰山巡林督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公益组织虽定期对山体垃圾进行清理,但道路两侧仍有游客随手丢弃的垃圾。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通过

5月17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尽责,到凤凰山巡林督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公益组织虽定期对山体垃圾进行清理,但道路两侧仍有游客随手丢弃的垃圾。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监督环境治理常态化,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落地。

凤凰山位于新城区北,是城市的“后花园”。近年来,凤阳县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着力点,压实林长职责,高位推进凤凰山建设。通过几年努力,完成绿化2150亩,栽植树种40余种,迁移坟茔3600座,修建水渠7公里,修建环山道路10公里,投资近1.25亿元。曾经千疮百孔的废弃矿山被治理成了山青、树绿、水畅、路通的全省首个林长制公园,成为人们踏青休闲、健身运动的好去处。

据悉,自2021年开展“林检”协作机制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下发涉及生态环境治理检察建议书14份,赴林区巡林督导4次,监督涉林案件4起,收缴代为补种林木费用5995.5元、补种林木6842株。(王桂林、侍金才)

 

【来源:滁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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