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公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守则》中列举了乘客进站乘车禁止的十八种行为,其中还包括:在车站或列车上滞留、乞讨、拾捡垃圾、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使用滑轮鞋、滑板、平衡车等进站、乘车;在列车上进食(婴儿、病人除外);在车站或列车上躺卧、踩踏座椅、一人同时占多个座位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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